时间:2025-02-12 08:01:29
已抵扣进项转出会计分录账务处理
已抵扣进项转出的会计分录账务处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:
1. 转出进项税额:将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进项税额转出科目,会计分录如下:借:原材料(或库存商品等科目),贷:应付账款。
2. 结转进项税额转出:当月期末,将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余额结转到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,会计分录如下: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,贷:应交税费-未交增值税。
3. 结转未交增值税:最后,将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,会计分录如下:借:应交税费-未交增值税,贷:银行存款。
需要注意的是,进项税额转出与销货退回完全不同,进项税额转出是在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;以及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,如用于非应税项目、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;或者是销售方发票作废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,而购进货物的业务真实存在,这时候仅仅只是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已经抵扣的科目中转出来,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中。
《已抵扣进项转出会计分录账务处理》不代表本网站观点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